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委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委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委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6.政务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3229120,3229109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委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属于本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基本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
办公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西路9号
联系电话:3229120,3229109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卫健委当场提出申请。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依法不属于本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委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3229120,3229109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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