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安全的通知
局各科室:
目前疫情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请合理安排出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报备。自今日起,局工作人员离开商丘市,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局办公室报备,报备单需所在科室科长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二、做好健康监测。返商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旅居史。
三、加强个人防护。请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务必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积极接种疫苗。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及早就近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请积极接种疫苗加强针。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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