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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市家长朋友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来源:市文广旅 发布时间:2023-02-10 09: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选择正规机构

        请家长朋友们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要盲目跟风。您的孩子确有培训需求,请务必查看并核实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自觉抵制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违规机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悬挂于机构显着位置,证照地址应与实际地址相符,办学内容应与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所载范围相符。不参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超范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二、合理缴纳费用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家长朋友如遇到诱导缴纳超期费用或贷款缴纳培训费的行为,应果断拒绝,并向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签订规范合同

        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合同示范文本查询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110/t******013_571999.html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合同示范文本。)

        欢迎家长朋友对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商丘市及各县(市、区)投诉举报电话

        市政府投诉热线:0370-12345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70-3160608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370-3259355

        梁园区:0370-2276926

        睢阳区:0370-3127808

        示范区:155******0975

        虞城县:0370-4112149

        夏邑县:0370-3031606

        柘城县:0370-6022726

        宁陵县:0370-7811204

         县:0370-8188177

        民权县:0370-8527318

        永城市:0370-55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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