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家长朋友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选择正规机构
请家长朋友们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要盲目跟风。您的孩子确有培训需求,请务必查看并核实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违规机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悬挂于机构显着位置,证照地址应与实际地址相符,办学内容应与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所载范围相符。不参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超范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二、合理缴纳费用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家长朋友如遇到诱导缴纳超期费用或贷款缴纳培训费的行为,应果断拒绝,并向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签订规范合同
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合同示范文本查询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110/t******013_571999.html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合同示范文本。)
欢迎家长朋友对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商丘市及各县(市、区)投诉举报电话
市政府投诉热线:0370-12345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70-3160608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370-3259355
梁园区:0370-2276926
睢阳区:0370-3127808
示范区:155******0975
虞城县:0370-4112149
夏邑县:0370-3031606
柘城县:0370-6022726
宁陵县:0370-7811204
睢 县:0370-8188177
民权县:0370-8527318
永城市:0370-55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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