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络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按时处理网上信访信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一年来我委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群众对政务、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商发改〔2016〕6号),为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印发了《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商发改〔2016〕7号),共计两个相关文件,从制度等方面全面规范我委政务信息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共计48名,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委里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面梳理完善门户网站内容,网页设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报告、部门文件、重大项目建设等24个子栏目。截至2016年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72余条,发布部门动态40余条,处理网上信访件29余封。同时,向市委、市政府编发报送各类动态信息80余条,编发“商丘发改”简报49期,并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我委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重大措施和活动。邀请媒体、百姓代表参加听证会,利用媒体报道形式,进一步公开我委行政管理的过程和信息。
三、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进行回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共接受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0起,均已按时办结。
五、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制订了联审联批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翌日编写会议纪要,呈送市主要领导。二是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实际,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在价格检查、项目稽查、节能监察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初步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制订的实施方案已在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三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ppp项目情况,截止到12月底,公开了197个项目情况。四是产业集聚区办和重点项目办每月制作工业项目建设情况月报表和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月报表,向“四大家”领导和县(区)发放。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主动公开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投资额度及完成情况。
六、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的工作打算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发展改革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的信息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三是受人员力量局限,公开的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2017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继续深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公开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打造公开新载体,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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