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正规365体育投注_bat365在线登录官网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3878-sqsfzhggwyh-0000007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发改〔2022〕76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3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孙栋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助力绿色出行”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市发展投资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商丘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商丘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已建成各类专用、公用充电桩3000个左右。“十四五”时期,市发改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网络,力争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6000个以上,城市核心区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8。

        一、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网络

        1.统筹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指导商丘发展投资公司加强中心城区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明确时间点,排出路线图,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建设,确保已规划的4292个快速充电桩于“十四五”时期全部建成投运。项目计划第一批建设15处充电站,共计320余个充电车位。目前市政府院内、医专新校区2处充电站已建成投运,11座充电站在建,预计年底前建成投运,其余2处充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2.加快县域充电设施建设。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818号)要求,做好县域示范充电站项目谋划,力争到2023年底,各县至少建成1座集充电、商超、休息、快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快速充电站。引导各县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本区域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火车站、商超、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单位,制定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方案,加快各类充电站的建设步伐并逐步向乡镇延伸。

        3.超前布局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公路干线、环线集中式快速充换电设施选址及规划建设,逐步实现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力争“十四五”时期市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快速路及环线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4.做好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指导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加强与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接合作,布局建设出租车专用充电场站;与物流公司开展合作,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建设物流专用充电场站。

        二、加大充电设施政策支持力度

        1.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等文件精神,对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其它满足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共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申请相应比例省级财政奖补。

        2.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衔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不断简化项目报备、审批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其他集中式充换电站和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线上预报备管理。探索设立充电设施建设手续申报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提高办理效率。鼓励地方政府给予建设企业金融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减轻资金负担。

        3.做好配套电力接入支持。衔接国网商丘供电公司,跟踪研判市域充电负荷增长趋势,做好配电网规划与充电网络规划的衔接。依托“网上国网”等平台建立充电设施报装绿色通道,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具备接入电网条件的充电设施,提供“三零”、“三省”办电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有关文件要求,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同时严格执行免收基本电费政策;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2022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70-3289327

        联系人:徐洪林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robots